(招标编号:CHDTDZ025/20-QT-012)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 #1、2机组及升压站蓄电池优化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招标方通知后,90天内完成设备到厂验收,18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调试、试验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5/20-QT-01201 | 韶关公司#1、2机组及升压站蓄电池优化改造项目 | 机组220V蓄电池104(只)2组,#2机组110V蓄电池52(只)2组,升压站110V蓄电池52(只)2组,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6套,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盘柜4台及其他辅材、耗材。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韶关公司#1、2机组及升压站蓄电池优化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若为蓄电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则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蓄电池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盖章页等主要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若为蓄电池经销商,则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蓄电池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同时投标人需提供蓄电池生产厂家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蓄电池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盖章页等主要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允许经销商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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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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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