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日照热力部分小区供热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33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日照热力部分小区供热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 模: 本项目拟对城市芳华北一区、卧龙春晓龙园等小区配套热力管网施工,卧龙春晓龙园、荣安克拉公寓、北茶小镇一期以及东港区体育中心四个小区为华能日照热力 2022年小配套工程,剩余城市芳华北一区等十一个小区为华能日照热力 2023年小配套工程,本项目主要包括拆除沥青混凝土路面约398平方米,挖运土石方约7739立方米,安装DN50~DN600成品保温管约7343米,安装DN50~DN250碳钢管约9598米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日照热力部分小区供热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施工。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卧龙春晓龙园、北茶小镇一期、东港区体育中心以及荣安克拉公寓、城市芳华北一区、颐和学府以及华地仟佰居等。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期90天,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卧龙春晓龙园、荣安克拉公寓、北茶小镇一期、东港区体育中心及学苑路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等5个小区供热一次网;
2.6.2.日照中心云筑、东港区日照街道北关社区朝阳门幼儿园及天宁小学扩建等3个小区供热二次网;
2.6.3.东关片区棚户区改造的供热一次网和换热站;
2.6.4.城市芳华北一区、颐和学府、日照中心、联勤保障部队第四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华地仟佰居以及日照数字创意产业园等6个小区的供热一二次网和换热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供热管网的安装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