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次区修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LZX招【2023】0776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晋中市榆次区修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3381001),以榆审批投审字(2023 )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修文污水处理站外排水进行深度处理,稳定达标后排入潇河或进行回用,处理规模 10000m³/d,拟占地面积 50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排水工程、土方调整、水生植物种植、潜流湿地主体工程、表面流湿地主体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晋中市榆次区修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包括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相关后续技术咨询服务等; 建设地点: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 设计服务期限:60个工作日;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采购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有“失信惩戒”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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