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39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3-2024年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
2.2 规模:燃煤发电装机容量252.5万千瓦
2.3 建设工期: / 。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3至2024年液氨。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电厂2023年第4季度和2024年全年烟气脱硝所需液氨的框架协议,供货周期暂定为15个月,供货数量以电厂实际需求为准,实际需求预计在4500吨左右。。
2.6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
2.7 交货期:供货期暂定为15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1项向火电企业供应液氨单项合同数量在500吨及以上的业绩,可提供其代理的液氨生产厂家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液氨”或“氨”或“氨溶液”产品;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运输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液氨或2类3项危险品物资;上述证书均须在有限期内。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或本产品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