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青岛热电2×350MW机组燃料系统运维工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34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青岛热电2×350MW机组燃料系统运维工程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青岛热电2×350MW机组燃料系统运维工程项目。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5 计划工期: 服务期2年,2023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燃料系统的设备安装或设备运维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