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YS-2023-158-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安行审发[2023]1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安行审发[2023]6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安泽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泽县境内,改造长度共计133.484km;本次招标改造长度共计75.996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 2.3招标范围:安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中的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2.6 标段划分: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为方便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本次招标划分为7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只可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路线全长9.809公里,单项工程 第二标段:路线全长15.159公里,单项工程 第三标段:路线全长15.925公里,单项工程 第四标段:路线全长11.155公里,单项工程 第五标段:路线全长3.993公里,单项工程 第六标段:路线全长5.908公里,单项工程 第七标段:路线全长14.047公里,单项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为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同类型工程(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路面、交安工程)施工业绩,完成项目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最低要求为合格。 3.1.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近3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型工程(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路面、交安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 项目总工(1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 近3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型工程(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路面、交安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工作。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5信誉要求: 3.1.5.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2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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