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TC-GZ230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阳泉市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西省阳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6161001 )已由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阳发改规划[2023]127号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1处(平定县)2563.32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720平方米(市本级、平定县和盂县各240平方米)。新建林火智能视频前端30套;新建林火视频监控塔30座;林火监测平台系统2套(平定县、盂县)。 建设 新建林火智能视频前端30套;新建林火视频监控塔30座;林火监测平台系统2套(平定县、盂县)。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书),其民事责任由独立法人承担;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部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信息化系统施工部分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施工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基础设施施工部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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