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东台 乡镇网点投递桌椅更新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WKYC20230898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招标内容
为满足招标人需求现对盐城邮政东台 乡镇网点投递桌椅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共需更新45套(1桌1椅为1套),项目预算为10.377万元(含税)。
供货时间: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招标人需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加工制作,并在20日内将货送达指定的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递桌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166元/张、税前单价最高限价1916.81元/张;椅子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40元/张、税前单价最高限价123.89元/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相应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2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必须与报价表中税率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或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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