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项目湿式厌氧成套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30216
日 期:2023年8月28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建设
项目规模: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项目设计处理厨余垃圾180 t/d(厨余垃圾指餐饮、家庭厨余、果蔬垃圾三类垃圾),其中餐饮垃圾90 t/d,家庭厨余和果蔬垃圾90 t/d;废弃油脂20 t/d。
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套湿式厌氧系统,设计规模为100m³/d。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项目湿式厌氧系统成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进料罐、CSTR厌氧罐、出料罐、换热系统、冷却系统等的功能设计、设备成套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培训、配合验收、工程移交和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3 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的施工单位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安装施工不分包,则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安装施工进行分包,则投标人提供《分包单位资质承诺函》(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分包单位资质承诺函,详见格式1-10);
5.4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5 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近10年内(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CSTR厌氧罐有效容积在3000m3或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双方名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处理规模或罐体容积、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厌氧罐的类型或有效容积,可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技术协议须体现业主单位盖章);
5.6 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 )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9 月 12 日17时00分;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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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