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 国华垦利HG14海上光伏项目66kV海缆及其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747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华HG14海上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海域,工程装机容量为交流侧 10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光伏组件拟选用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件数量总计2366000块,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01.3MWp,容配比为1.3。每8.13MWp 组成一个子阵,共160个子阵;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17~18路光伏组串汇入一台逆变器,每32台逆变器接入6300kVA箱变升压至66kV后接入附近陆上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经升压站升压后用2×JNRLH1/LB20A-630/45出线接入附近的500kV垦东变电站,线路总长20.49km。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华垦利HG14海上光伏项目66kV集电回路的连接海缆和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分批次交货,计划首批66kV海缆于2023年10月1日前交货,第二批66kV海缆于2023年11月1日前交货;第三批66kV海缆于2023年12月20日前交货;第四批66kV海缆于2024年3月20日前交货。第五批66kV海缆于2024年5月20日前交货。(每批次实际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6kV及以上海上新能源项目海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不低于66kV、导体截面不低于630mm2的海底电缆(含软接头)的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 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ta>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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