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21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通过上级公司技改项目批复后生效。如上述生效条件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本次招标包含送出线路和对侧变电站改造,请投标人单独报价,若送出部分工程和对侧变电站改造发生变化,送出部分和对侧变电站改造报价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位于位于海南省东部文昌市境内木兰头的东南方海岸。现有34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2.5MW,是海南省“十一·五”重点工程,于2008年底建设完成并网发电。其中31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型号为SL-1500,由华锐风电科技 制造;2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型号为XE96BF-2000和1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型号为XE82BF-2000,由哈电风能 制造。升压站现安装1台容量63MVA主变压器,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东坡变电站。
项目工程拟拆除原有除风机外的32台风机,在拆除风机点位处选址新建16台6.25MW抗台型风机,新增容量100MW,并将原有的2台2MW风机接入新的集电线路,风电场总容量增至104MW。
2.2 规 模: 10万千瓦。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文昌市。
2.5 服 务 期:建设工期:2023年9月1日—2024年5月31日。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项目审计之日止(约12个月)。
2.7 工程质量标准: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及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质量标准,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满足创优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总监工作经历,须附证明材料(如任命文件或载明总监姓名、项目建设容量、监理范围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工伤保险及健康证明等材料。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