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杂盐危废特性鉴别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652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等相关标准及《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结合委托方提供的各项材料,开展包头化工杂盐危废属性鉴定工作,并完成相关评审、公示及报备工作。
2.1.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分别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服务工作,第三阶段的跟踪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限16个月。
2.1.4、服务
2.2 其他:投标人的服务鉴定结果需满足招标方要求,最终的鉴定报告应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权威专家评审,并在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示,满足国家危险废物鉴别备案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颁发的CMA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鉴定或者固体废物鉴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至少具有危废属性鉴定服务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家投标人同时不具备本项目上述资质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或同时具备危废属性鉴定服务业绩合同和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鉴定或者固体废物鉴定)的投标人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 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ta>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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