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组脱硫用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587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国能粤电台山发电 1-7号机组脱硫用石灰石的供应、运输、装卸等。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买方实际需要为准,结算时数量以买方厂内地磅单计量为准,价格按合同注明的单价来执行。(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2.1.2其他要求:投标方负责办理供货所需的购买证、运输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证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名称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划总需求量 (暂估量)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其他要求 |
1 | 台山电厂1-7号机组脱硫用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50% MgO<3% SiO2≤1% 粒径>20mm占比小于5% 酸不容物≤1.5% | 21万吨/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 脱硫石灰石料仓。 | 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提前24小时 | 石灰石表面粘附的树枝、树叶、泥土、沙粒等杂物已清理,石灰石能清晰可见石灰石本色。 |
其他说明:1、合同期限暂为1年,具体起始日以上一个合同石灰石预估总量执行完为止。如供应量达合同预估总量则提前终止合同;如合同期限内的实际供货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的90%,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延期继续执行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为止。 2、卖方应保证供应的石灰石产品品质优良,保证机组烟气脱硫所需效果,不发生因石灰石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脱硫设备、系统损坏和停运事故,否则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追责。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若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企业,需提供招标货物石灰石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样品检验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个火力发电厂石灰石(不含石灰石粉)供货合同业绩,且至少有1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1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但只接受投标人的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 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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