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9/22-QT-02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新能源 布尔津风电场24台海装机组变桨系统超级电容换型改造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布尔津
2.2.项目规模:49.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9/22-QT-02401 | 布尔津风电场24台海装机组变桨系统超级电容换型改造 | 新能源 布尔津布尔津海装风机变桨控制系统后备电源锂电池已使用7年,随机组运行时间增长、电池类故障频发。适配现场进口的变桨锂电池已停止生产,备件供应困难,为防止风力发电机组因锂电池故障导致长时间停机,本次对24台海装机组变桨系统超级电容换型改造。变桨系统(OAT),轮毂内有一个中控柜和三个轴控柜,每个轴控柜安装有锂电池,通过更换定制超级电容在不改变轮毂变桨柜结构的前提下进行改造同时对变桨及主控程序升级。改造后降低变桨系统故障率,提升变桨系统可靠性。 | 200 |
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布尔津风电场24台海装机组变桨系统超级电容换型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1.5MW及以上机组超级电容换型改造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改造总台数不少于20台(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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