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公司宁东区域2023-2026年环保自行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88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灵武发电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 、国能宁东第一发电 、国能宁东第二发电 、国能浙能宁东发电 环保监测项目,公司现有技术人员不具备上述工作能力、无专门监测实验室及环保监测专业施工资质,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等管理要求,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 、国能宁东第一发电 、国能宁东第二发电 、国能浙能宁东发电 开展环保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为负责国能宁夏灵武发电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 、国能宁东第一发电 、国能宁东第二发电 、国能浙能宁东发电 开展环保自行监测及CEMS比对监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1.3计划施工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安排如下:
(1)国能宁夏灵武发电 :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6个月。
(2)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 :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2个月。
(3)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 :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2个月。
(4)国能宁东第一发电 :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18个月。
(5)国能宁东第二发电 :环保自行监测及CEMS比对监测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18个月;脱硫废水、地下水、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07月0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6个月。
(6)国能浙能宁东发电 :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6个月。
2.1.4项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的附表,附表中须具有类别为废气,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气流速、排气温度、烟气黑度、汞、排气含湿量的检测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环保自行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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