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华能  招标  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设备  电厂  发电  )招标公告  水处理  风电 

四川公司阿水公司营地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4     浏览:0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阿水公司营地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303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阿水公司阿水公司营地位于金川县观音桥镇,距离绰斯甲水电站约30km,距离马尔康县城约70km,距离成都市约388km。阿水公司营地于2012年9月投入使用至今,用地面积7144.21㎡、已建建筑面积5486.36㎡,包括3栋主体建筑和1栋钢结构仓库及其它小型辅助构筑物。阿水公司营地设计功能为绰斯甲和观音桥水电站建设期业主、设计、监理现场工作营地。现阶段绰斯甲水电站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由于阿水公司马尔康俄尔雅管理集控中心项目建设已暂停,阿水公司营地现有住宿等设施已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需要进行升级改造。因此拟对阿水公司营地进行扩建改造,目前已完成扩建工程设计,需对上述扩建工程进行施工。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为国能四川公司阿水公司营地建设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1栋宿舍楼(地下1层、地上7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及相关室外工程,建筑面积约5712.85㎡。主要包括拆除工程、新建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含室内装修)、室外管网改建、景观工程等,为各专业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拆除工程:场地内1栋钢结构仓库拆除(含基础清除、66米围墙拆除);办公楼端头的电热水机房拆除及内部设备迁移;现有化粪池、污水调节池的清理及拆除;地下管道拆除。

(2)新建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新建1栋宿舍楼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装饰等各专业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作内容施工。

(3)室外管网工程施工: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系统、室外雨水系统、室外污水系统、室外供配电系统、总平电缆及电缆通道、室外总平弱电线缆及通道等工程施工。

(4)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照明、停车位等施工。

2.1.3本合同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5月10日开工,2024年1月10日完工。总工期8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