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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营业部建设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1     浏览:0    
项目公告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河南 建设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河南 建设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3-D-E07286),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河南 建设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 :元)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 :元)

实施区域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河南 建设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5071822.47

5528286.49

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9号楷林大厦1层102号,6层601.610.611.612.613.616号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5)承包方式:本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验收通过及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及消防验收)。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河南 建设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

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含空调、消防部分,不含设计费)、强电工程的协调配合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的所有资料文件;

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4)垃圾清运。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28286.49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结果的截屏;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查询结果的截屏。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经验是指装修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合同;

(2)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800万元或以上业绩。

备注:a)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内容页等)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有效订单的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b)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同时,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出具保证承诺书。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经理,且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电工、1名焊工。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现场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c)在工程进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成员。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6)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的、与招标人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公司不得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2.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说明材料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须在2023年04月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7日17时3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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