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海港 2023-2024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08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海港 2023-2024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海港 2023-2024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海港 2023-2024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个月。
2.6 招标范围:华能海港 2023-2024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中央自动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带式输送机变频驱动控制系统、堆取料机无人操作自动控制系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国内散货码头管控系统的运维或施工业绩和斗轮堆取料机无人自动化系统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有效业绩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