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08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发电 本部食堂餐饮、公寓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办公楼职工400人的三餐制作。30套单身公寓及26套周转房的日常管理。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发电 本部食堂餐饮、公寓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900号。
2.5 服 务 期: 2023年4月1日0:00至2025年3月31日24: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餐饮管理服务合同业绩,同时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宾馆管理服务合同业绩,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足以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