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靖远热电兰州新区供热项目部供热运维、检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3-218)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靖远热电兰州新区热电供热项目部供热运维、检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甘肃公司靖远热电兰州新区热电供热项目部供热运维、检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靖远公司所承揽的新区供热运维和检修服务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纬十六路以北区域,供热设施包含兰州新区纬十六路以北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2×29MW燃煤热水链条锅炉、2×116MW燃煤热水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附属系统等。公司成立了兰州新区供热项目,配备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项目的运维维护和检修工作,因工作需要,需对部分辅助岗位劳务业务进行外包,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由乙方安排能够胜任甲方岗位要求的员工上岗,主要负责供热锅炉日常值班巡检、供热站及管网运维、检修及抢修服务等工作。
招标范围:负责提供项目辅助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需配备60名电气、锅炉、机务等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资格证,主要负责供热锅炉、供热站及管网的运维、检修和抢修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无。
3.2.3 其他要求: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