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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板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券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4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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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券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券商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 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于2021年9月由原蒙能集团、能建集团重组整合后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30亿元,现有员工10000余人,资产总额682亿元,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入选全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十四五”期间,公司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大力实施“三强一优一大”发展战略,做强新能源、新供热、新电建,做优煤火电,打造技术领先、资产优良、管理规范、充满活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一流大型能源企业。

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装机规模已投产188万千瓦、在建及拟建768万千瓦,预计上市前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

内蒙古能源集团 拟启动所属新能源板块资产重组、引战、股份制改造、A股主板IPO上市相关工作,现拟对新能源板块资产重组、引战及股份制改造选聘财务顾问,且作为新能源板块A股主板IPO上市的保荐机构,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成A股主板IPO上市。

2.2 采购范围:

内蒙古能源集团 拟对新能源板块资产重组、引战及股份制改造选聘1家财务顾问,且作为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资产A股主板IPO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内蒙古能源集团 提供整体方案建议、政策咨询,提供尽调、辅导,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服务,同时券商可以成为战略投资者。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尽调、辅导。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资产重组、引战及股份制改造等的整体咨询方案及规划建议并指导实施;提供主板IPO上市整体建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路线图、时间安排等内容;结合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对拟上市的资产范围提出优化建议并指导实施;就上述前期辅导过程中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需提交的各类报告、文件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保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尽职保荐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资产A股主板IPO上市;根据法律及监管规则,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编制发行文件,并出具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及其他与发行与上市保荐有关的文件、资料;向地方证监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出具保荐意见;在保荐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资产A股主板IPO上市前,对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上市主体进行辅导,对内蒙古能源集团 新能源板块上市主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组织本项目相关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主板IPO上市项目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证监会、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及接受质询;统筹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参与本次主板IPO上市项目发行与上市相关工作,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本次主板IPO上市保荐相关的工作及与本次主板IPO上市项目相关的保荐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承销服务。本项目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包括但不限于向内蒙古能源集团 提交项目发行方案建议书,协助制定具体的股票发行定价总体方案;负责本次主板IPO上市项目的承销相关工作,如组织协调网上申购和网下配售、实施股票发售和簿记等;协助内蒙古能源集团 进行本项目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协助完成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的与本次主板IPO上市股票承销相关的工作;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本次主板IPO上市股票包销相关的工作或承销商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持续督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督导内蒙古能源集团 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出具报告或发表意见,持续督导期间为监管部门规定的期间。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决策,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管理,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分工和时间进度表,并在甲方授权下组织实施并协调各中介机构工作;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报批程序;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有关文件制作;依照证券监管要求和本协议相关约定,出具相关报告;协助甲方与有关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发行并上市之日止,具体完成时间以招标人新能源板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度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2.2 投标人

3.2.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以保荐人承担A股主板IPO市场股权融资项目不少于1项。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如是第三方平台截图则应当显示第三方平台代表性标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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