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四大管道支吊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3-08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四大管道支吊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机组运行方式为“定一滑一定”,带基本负荷并有25%~100%BMCR宽负荷调峰运行的能力。
2.2 建设
2.3 规模: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4 建设工期:27个月。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一台1000MW一次再热机组的全部四大管道支吊架395套,包括从根部型钢开始至管道外表面之间的所有相关部件、限位装置、液压阻尼器等的设计、供货,以及4套三向位移指示器的设计和供货。
锅炉厂供货范围内管道的支吊架不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6 交货
2.7 交货期:计划2023年5月1日开始交货,至2023年7月1日完成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年至少2份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项目四大管道支吊架供货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供货范围应包含主蒸汽系统、热段再热蒸汽系统、冷段再热蒸汽系统、高压给水系统管道配套支吊架,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