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设备健康监测及机组运行能耗管理评分系统开发外委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设备健康监测及机组运行能耗管理评分系统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装机容量2×650MW火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开发设备健康监测及机组运行能耗管理评分系统全套软件,包含以下功能:管道支吊架健康监控、锅炉设备健康监控、风机设备健康监控、磨煤机设备健康监控、汽水系统设备健康监控、凝泵/循泵设备健康监控、设备健康监测评分系统、能耗管理评分体系、 功能 驾驶舱信息展示、指标异常追溯、基本数据统计分析等;同时提供包含厂侧边缘云平台PaaS层实时数据集成、设备健康监控系统数据集成、SIS系统数据集成、能耗管理评分系统数据集成、电厂实时数据库集成等服务;同时包含软件安装调试、数据准确接入、数据接口网络安全配置调试以及其他配套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设备健康监测及机组运行能耗管理评分系统开发。
服务期: 暂定180天,具体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满足现场系统开发及数据集成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智能巡检或运行优化系统平台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