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江西清能2023年辅助用工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12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江西清能2023年辅助用工劳务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江西清洁能源 ,由于工程、生产任务重,后勤人员相对较少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拟通过劳务外包的形式共同完成后勤服务工作。预计劳务外包人员66名,其中行政办公辅助岗位8名、车辆驾驶员36名、专业工程师18名、项目后勤4名。
工作地点有公司本部、集控中心及公司下属各场站、在建项目和新建收购新能源项目。
服务期限:2023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江西 江西清能2023年辅助用工劳务外包服务招标。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不少于2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