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 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服务商(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JJZB202266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为确保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 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拟建立物业服务机构库。本采购项目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 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服务商(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037),已由《中共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 委员会【2022】会议纪要第12期》同意实施,现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 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不多于10家物业服务商,在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 所辖服务区开展物业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劳务人员配备、污水清运、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物业服务商。 2.3 入围服务期:两年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入围供应商数量:10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入围,确定10家入围供应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10家时,按实际家数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不作承诺。在第二阶段招标人将通过谈判、询比、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2.6 供货/服务/建设 2.7 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规定: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1且近三年不亏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人员要求:拟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与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或下属企业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8)投标人与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 或控股、参股企业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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