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生产副产品销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18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河南 华能安阳热电 2023年度生产副产品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2.2 规 模:3×13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和 2×12MW 背压机组;
2.3 标段划分:华能河南 华能安阳热电 2023年度生产副产品销售;
2.4 交货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2.5 交 货 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华能安阳热电2023年计划燃煤量13.5万吨,测算产生约2.8万吨粉煤灰、1.9万吨炉渣、0.63万吨脱硫石膏,生产副产品均采用专用汽车运输;招标人不提供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炉渣的储存、转存场地;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炉渣项目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本标段全年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炉渣项目产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等项目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粉煤灰放灰、渣仓放渣、脱硫石膏装车及装载机配置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须配置不少于3人驻守现场,驻现场人员须相对固定并经过安全和操作培训。
本次招标按华能安阳热电2023年计划燃煤量测算的副产品量进行竞价,以实际燃煤消耗可产生的副产品量进行结算。本次招标燃煤量采用招标人生产日报数据。履行合同期间生产副产品单价不作调整。
本次招标生产副产品测算数据表:
年燃煤量 | 万吨 | 13.5 | 灰 | 60% | 渣 | 40% |
年灰渣量 | 万吨 | 4.7 | 收到基灰份 | % | 35 | |
年灰量 | 万吨 | 2.8 | 收到基全硫 | % | 1.5 | |
年渣量 | 万吨 | 1.9 | 年脱硫石膏产量 | 万吨 | 0.63 |
本次招标结算以当期实际燃煤煤量为结算依据,结算金额为结算期燃煤量×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中标总价/13.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应急能力要求:具有符合国家政策的综合利用设施或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的临时中转存放场所,应急处理能力不少于3万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运输能力要求:粉煤灰专用运输罐车不少于5辆,自卸汽车不少于3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车辆排放量需满足当地政府环保要求,随环保政策及时调整;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