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1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武汉发电 2023年度液氨协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华能武汉发电
2.2 规模:300MW燃煤机组4台、600MW燃煤机组2台。
2.5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华能武汉发电 2023年液氨采购项目,预估总量3000吨,实际采购数量根据招标方2023年度脱硝液氨需求量,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值,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的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值,实际采购量以招标方实际生产需求为准。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为保障供应可靠性,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用中标人,合同期间第一中标人出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况可与备用中标人直接签订供货合同。
2.4交货地点:华能武汉发电
2.5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按买方通知分批送货,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押运员、运输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