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2年滨海电厂海水系统硫化氢生成机理与防止策略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11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2年滨海电厂海水系统硫化氢生成机理与防止策略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2年滨海电厂海水系统硫化氢生成机理与防止策略研究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 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5 服 务 期: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内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1)研究海水系统H2S生成机理;
研究海水冷却系统不同环境因素下海生物产生、硫化氢等产生成机理;
研究不同海生物种类对硫化氢生成量的关系;
研究不同环境因素下海生物与硫化氢的定量规律;
研究滨海电厂获取海洋气象信息的接入方式,实现气象信息的实时报送和提醒;
研究建立滨海电厂海水系统硫化氢分级预警体系与智能监测预警系统;
开发滨海电厂海水系统多区域硫化氢防治新工艺,国内类似海水系统管道工程所使用涂层的特性,对其应用场所及适用性进行研究分析,确定现有管道防腐涂层对预防微生物及海生物附着的有效性,需包含不同季节的实验,综合分析;
研究滨海电厂海水系统设计上和设备选型上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生成的技术规范或标准;
研究海水系统运行方式上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技术可行性研究;
研究海水系统检修方式上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技术可行性研究;
研究海水系统设备施工作业防爆措施和通风方式研究;
研究海水系统有毒有害气体后端防范治理综合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至少具有有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2) 投标人必须组建一支技术领域知识背景的研发团队,团队中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至少应包括3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4名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3) 投标人必须拥有至少1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公共创新平台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协同创新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分工协议,明确牵头人。
(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