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南昌清能公司渡头等四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南昌清能公司渡头等四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一:华能南昌幽兰渡头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塔城乡秋溪村、幽兰镇东联村、渡头村、厚田村、胡陶村、黄坊村、罗舍村、牌坊村、桃岭村、田坪村、亭山村、涂村附近。项目容量为140MW,电压等级为220kV,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预留扩建间隔。在220kV升压站内建设1座储能站,本期规模36.6MW/36.MWh。其中渡头项目配置21MW/21MWh、协成项目配置4.5MW/4.5MWh,武阳庵前项目配置5.55MW/5.55MWh;黄马项目配置5.55MW/5.55MWh。储能工程总功率为36.6MW并配备36.6MWh储能电池系统,配置PCS、变压器和开关柜,设置一套储能EMS及二次设备。。
项目二:华能南昌塘南协成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塘南镇协成村,罗家湖附近,项目容量为30MW,电压等级为35kV,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至渡头光伏项目升压站35kV母线上,并在渡头项目配置储能设施,储能容量4.5MW/4.5MWh。。
项目三:华能南昌黄马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黄马乡华标村、罗渡村附近。项目容量为37MW,电压等级为110kV,通过1回110KV线路110kV黄马变110kV侧,在渡头项目配置储能设施,储能容量5.55MW/5.55MWh。。
招标范围:华能南昌县渡头1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南昌县协成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南昌县黄马二期37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华能南昌武阳庵37MW前光伏发电项目四个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任务,具体见发包人要求。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工期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个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投产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具体见发包人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2项及以上单体容量超过100MW的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
3.2.2本工程拟任设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五年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单体容量超过100MW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项目部任命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