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天津国电电力海晶新能源 海晶盐光互补一期600MWp项目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天津国电电力海晶新能源 海晶盐光互补一期600MWp项目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967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南部,场地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 盐田内,总体规划装机容量1000MW,本期规划交流侧容量5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05.82816MWp,配套建设500kV升压站一座,占地约10420亩,共包含159个光伏发电单元,1081836块560Wp双面双玻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2226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159个3150kVA箱式升压变等,光伏发电单元通过配套的逆变升压单元升压至35kV后,经2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内的35kV配电装置,通过主变升压至500kV后送出并网。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发电项目场区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保管;光伏发电场所有建安、调试及综合清运工程;升压站入场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试验及检查测试、实验、系统调试、试运、验收、质保、工程创优及配合项目整体调试、试运、验收等工作内容。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3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名字及单位名称)。(3)须提供本单位最近1年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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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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