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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能源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

   日期:2022-11-06     浏览: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包头能源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868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国能包头能源 职工提供周一、周五及法定节假日调休上下班通勤车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行驶线路

预估趟数(往返)

配置车型

车数(台)

座位数

里程
(往返)

备注

1

包头-公路 -梅林庙煤矿

104趟/年

客车

1

≧50

600公里

 

2

包头-韩家村选煤厂

104趟/年

客车

1

≧50

220公里

 

3

土右旗-万利一矿

104趟/年

客车

1

≧54

260公里

 

4

包头-李家壕煤矿

104趟/年

客车

1

≧50

300公里

 

5

万利一矿生活区--矿区

13趟/天(暂定)

客车

1

≧50

10公里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盟)市际及以上客运服务;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②当年度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③当年度通勤班车服务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④当年度通勤班车服务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与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同一份合同的合同金额与结算发票不得叠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增值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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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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