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氢气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氢气单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计划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氢气,用于电厂电厂发电机氢气系统供氢。
2.2 交货
2.3 采购内容:计划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氢气,采购暂估量为70000立方米,采购数量以实际到货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结算按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因市场价格波动大,除第一个月外,结算单价中的出厂单价将根据“卓创资讯网”中" > /)上的华南地区氢气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逐月进行调整结算,具体如下:
合同期第一个月价格按中标综合单价结算,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即 Pj=Pz=P0+Pq;
Pj为结算单价;Pz为中标综合单价;P0为投标时氢气出厂单价,Pq为氢气除出厂单价外的其他单价。
合同期从第二个月开始,结算单价采用变动价格逐月调整结算,价格变动计算数据取自卓创资讯网上的华南地区氢气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结算单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Z0*100%|≤5%时,Pj=Pz=P0+Pq;
|/Z0*100%|>5%时,若:
Zj>Z0 时,Pj= P0+Pq+P0*[/Z0-0.05];
Zj<Z0 时,Pj= P0+Pq -P0*[/Z0-0.05]。
Z0为对应开标日期当月卓创资讯网上的华南地区氢气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Zj为结算日上月卓创资讯网华南地区氢气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
2.4 供货期
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5 交货要求
在接到订单通知后48小时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合作的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需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应具有危化品运输资格证,必须提供由国家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车罐束式集装箱压力容器有关罐体容积的证明和氢气槽车压力表的有效检定证书。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累计8万立方米及以上氢气的销售业绩,或者具有2个及以上电厂用户的氢气供应年度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