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026)
1. 招标条件
本 2022年度电气一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2年度电气一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 规模:为2022年度集团公司所属区域公司基建、生产类发电项目所需的隔离开关、避雷器及海拔2500米以下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断路器,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发布之日起一年;
2.3 建设工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电气一次设备拟划分5个标段
标段 | 标段名称 | 备注 |
标段1 | 110kV-500kV电流互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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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110kV-500kV电压互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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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126kV-550kV交流断路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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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12kV-550kV隔离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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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10kV-500kV氧化锌避雷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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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7 交货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专用资格条件 |
标段1-电流互感器 |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500kV电流互感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50组及以上的电流互感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标段2-电压互感器 |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500kV电压互感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50组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标段3-高压断路器 |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550kV断路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项550kV及以上断路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标段4-隔离开关 |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550kV隔离开关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项550kV及以上隔离开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标段5-避雷器 |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500kV氧化锌避雷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项500kV及以上氧化锌避雷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