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烯烃生产中心、公用工程生产中心及厂前区土建维保框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烯烃生产中心、公用工程生产中心及厂前区土建维保框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951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 共有四个生产中心,主要生产装置十六套,建筑物428696平方米;主要构筑物23座;公用道路182759平方米;地下管线10000米;罐区及装置区地面 277945平方米。从2016年投产至今全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处于完好维护中。本次投标方负责提供国能新疆化工 全厂日常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维护;配合生产需要发生的零星土建技改服务;地下管网设施突发的抢修服务等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负责新疆化工烯烃中心、公用工程中心、厂前区及周界围墙等区域内全部土建维护维修及改扩建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建筑物维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落雨管维修;建筑物门窗、建筑物内空调系统(除设备本体);建筑物内上下水系统维修;建筑物内灯具、开关维修;建筑物内地面,地板砖、木地板、静电地板维修;建筑物内装饰工程、吊顶、内外墙粉刷、标志、标牌等维修。
2)构筑物维修:主要包括设备基础、各装置围堰、储水池、地下电缆井室、砼框架、储料仓、烟筒等混凝土结构的维护维修。
3)公共设施维修:厂区围墙、道路、装置内地面的维修;人行步道;厂区地下管网堵漏、检查井的维修及清理、地下管道疏通及维护等。
4)钢结构彩钢板维修等。
5)配合生产需要发生的零星土建及小型改动项目:主要为生产上的小型改动、地沟修复、池槽、埋地管道修复等项目。
6)技改、技措及科技创新工程,生产运行中突发的临时抢修工程。
7)因施工需要,甲方安排的其他检修施工任务。
2.2其他:2.2.1 服务
2.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装置土建施工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装置土建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 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合同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前3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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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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