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28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执行机构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2×66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执行机构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40 天
2.6 招标范围: 采购执行机构 1 批,包括执行机构及其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指导现场安装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执行机构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