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项目大型集中一体化逆变器开发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27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大型集中一体化逆变器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大型集中一体化逆变器开发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 华能陕西榆阳光伏电站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200日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完成国产IGBT与进口 IGBT并利用华能榆阳300MW光伏电站作为实证电站,加装高精度传感器,其他边界条件均为一致的情况下,对比两个子阵的发电量和设备运行情况,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 资格能力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上光伏逆变器生产或开发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