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核桃峪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药剂材料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46)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煤业公司核桃峪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药剂材料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8.00Mt/a
2.3 项目概况: 核桃峪矿井水处理站预处理能力定为1920m³/h,全日约46080m³/h,主要处理由主斜井排水管路排至地面的矿井水,预处理后大部分水达标排放,剩余水回用,一部分用于洗煤厂生产用水及两矿主井系统除尘、冲洗补充水外,另一部分经深度脱盐处理后供核桃峪煤矿主井、副井、洗煤厂、新庄煤矿主井生产、生活、消防用水。每天预处理水量约为15000m³,根据核桃峪矿井水处理站药剂年用量及现场实际情况,为确保系统运行正常,不发生环保事件,需及时采购矿井水处理站运行药剂一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液碱、碳酸钠、盐酸、PAC、还原剂、次氯酸钠;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相关内容。
2.6交货地点:甘肃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按甲方要求的指定位置分类储存。
2.7 交货期:首批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其余按甲方运行要求分批次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相关化工产品/非药品类药剂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其中:1.生产厂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2.如为授权代理商投标,还须再提供代理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碱、聚合氯化铝、盐酸厂家的授权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其他产品允许外购。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工业水处理系统运行化学药剂类供货业绩至少3项。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