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国能九江发电 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九江发电 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931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两山”理论和“新基建”概念,落实“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和江西公司“一体两翼三化四新”发展思路,紧扣世界一流示范电厂标准要求,深入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努力提升电厂品质定位,将绿色低碳、智能智慧理念深度融入电厂设计,建设一个回归发电本质、充分体现时代特征、集团特色、江西特点的“绿色低碳、智慧高效、多能互补、世界一流的综合能源示范工程”。
2.1.2建设
2.1.3建设规模: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4招标范围:电厂勘察设计,包括电厂工程的五通一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和设计(包括竣工图)、现场服务以及与勘测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本工程除了送出工程、码头改造(包括11号皮带及辅助设备、新增卸船机等)、脱硫、供热(厂外管网)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外,本工程所有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对招标人外委的总体规划、技术纳总、系统优化、接口协调、技术配合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其他:勘察设计周期:1、本工程计划自2023年5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4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暂定)2、设计进度和设计工期需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自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台机组竣工投产时止。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2台10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主体勘察和设计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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