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195)
项目所在地区: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施工现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施工现场。
2.2 规 模: 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打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预招标
2.4 交货地点: 江西省 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施工现场
2.5 交 货 期: 拟于2022年11月30日。
序号 | 电厂 | 数量/台 | 停机时间 |
1 | 桐乡燃机 | 2 | 1、2号机组年底前暂无检修计划,但因冬季供气较少,两台机组切换运行,可择机进行。 |
2 | 瑞金电厂 | 2 | 11月份4号机停机。有预留孔可以直接安装。在烟囱100米标高预留有DN150的测孔。应可不停机进行安装。 |
华能桐乡和瑞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套火力发电厂采用红外法或激光法二氧化碳在线监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