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公司基于深远海的海上风电选址和支撑技术研究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174)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海域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浙江公司基于深远海的海上风电选址和支撑技术研究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风能资源更大的深水远海是海上风电开发的未来方向,随着国家提出加快全国深远海风电项目示范应用,行业参与者对广阔的发展前景形成普遍共识。深远海风电资源作为海上风电长期发展的重要支撑,更需把握发展机遇、做好能力储备。但复杂的海况对建设条件、施工及运营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深远海域的海上风电选址和技术支撑是深远海域的风电规模化开发与融合应用及其关键的一步。当前的形势迫切需要对我国深远海域,开展以海上风电为核心,多种海洋新能源及立体用海为切入点,融合交叉多领域的风电选址和技术研究,对实现清洁能源替代、优化生态环境、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项目针对深远海海上风电的选址及其支撑技术的攻关,探索解决电气、海洋、气象等复杂耦合工程问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针对电气、海洋等多学科新兴技术进行自主创新。从深远海风电场与近海风电场的差异性出发,开展深远海多重胁迫极端环境条件影响研究,揭示海上共性难题与深远海特殊难题。本项目分为6个子课题:浙江海域深远海风电场宏观选址初步研究;深远海多重胁迫极端环境条件影响研究;深远海风电政策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研究;深远海风电场微观选址关键技术研究;深远海风电场并网运行可靠性评估研究;深远海风电建设运行经济价值核算研究。
2.3服务期:计划总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3.2.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海缆路由勘察项目相关业绩,并能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