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丹东电厂向东港市外供工业蒸汽项目直埋预制钢套钢保温管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5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综合能源 向东港市互市贸易区及海洋生物科技园外供工业蒸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综合能源 向东港市互市贸易区及海洋生物科技园外供工业蒸汽项目直埋预制钢套钢保温管及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东港市
2.2 规模: 设计供汽量20T/H
2.3 建设工期: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2.4招标范围:华能综合能源 向东港市互市贸易区及海洋生物科技园外供工业蒸汽管网工程厂外直埋管道、架空管道需要的主材及其他所有关键附件材料。包括且不限于预制直埋保温管中芯管的管材和管件、外护双面埋弧焊螺旋钢管、直埋预制钢管内的保温、直埋预制钢外护管的防腐、直埋预制保温管中的导向支架和平面滑动支架、直埋预制保温内固定支座、现场接头防腐保温、直埋管道排潮管及直埋管道疏水管的钢套钢预制引出管。
2.5 交货地点:华能综合能源 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拟为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开始第一批交货,1个月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以招标方书面交货计划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DN250及以上的钢套钢供汽保温管道供货业绩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1项业绩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保温管的制造企业,所投产品钢管主材的生产企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级”资质。投标人钢管如果外购,须提供外购钢管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3.2.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