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白文镇石家塔村数字化智能种猪+商品猪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CGZB-2022-101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临县 一、招标条件 临县白文镇石家塔村数字化智能种猪+商品猪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2406001),已由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141124-89-01-987101)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占地面积224亩,建筑面积164亩。建设内容包括育肥猪舍18栋18900㎡,保育舍9间4050㎡,分娩舍4200㎡,妊娠舍7000㎡,以及办公生活附属设施。并配套全套的室外电路及配套设施、水暖电工程、数字化智能工程网络建设、精准饲养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临县白文镇石家塔村数字化智能种猪+商品猪场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包)范围:临县白文镇石家塔村数字化智能种猪+商品猪场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总投资:8327.13万元;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 2.5建设 2.6计划工期:20个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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