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阿坝县地面分布式光伏
EPC总承包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2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阿坝县地面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由阿坝华能新能源 投资开发建设,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
项目 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包括6 个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总安装容量为 10.9395MWp,项目均已备案,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分别为: 阿坝县查理乡额色玛村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1.2012MWp; 阿坝县麦尔玛镇色尔底村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2.3738MWp; 阿坝县麦尔玛镇亚昆玛村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2.3738MWp; 阿坝县求吉玛乡求吉玛村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2.3738MWp; 阿坝县茸安乡安坝村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2.3738MWp; 阿坝县茸安乡政府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 0.2431MWp。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2年11月15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投标人负责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设计任务。 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项目外,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仓储、二次转运和管理;全部工程施工; 调试并网; 工程验收; 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等; 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负责的工程范围:1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麦尔玛镇两个项目从10kV开关柜至地方变电站的设备采购和施工。 本项目耕地占用税、草原植被恢复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以及光伏场临时征地费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包含此费用。 其它事项告知: 本次招标由华能阿坝新能源开发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经华能四川能源开发 投委会批准并报华能集团公司备案通过后,招标结果生效。如本项目最终未获得批准,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类似项目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地面光伏电站的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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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