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检修常维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3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检修常维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检修常维外委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日历年
2.6 招标范围:负责厂区内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包括全厂设备的日常维护消缺、设备和系统的检修、节假日的临修和突发性事件的检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必须具有三个及以上的单机容量为25MW或垃圾处理量2000t/天的发电机组检修或维护业绩,或五个及以上的单机容量为12MW或垃圾处理量1000t/天的发电机组检修或维护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