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09-1-3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生产项目(057)安装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若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未取得该项目,则本次预招标结果无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2.2 规 模: 2×300d/t污泥处理量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生产项目(057)安装施工
2.4 施工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九台区华能九台电厂
2.5 计划工期: 计划2022年11月-2023年04月,最终以业主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污泥耦合处理各系统及相关机务、电气、热控改造施工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火电机组的燃煤耦合污泥、或脱硫、脱硝、除尘,或新建环保工程安装施工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