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雅江公司西藏山南市桑日县沃卡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36)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本项目华能雅江公司西藏山南市桑日县沃卡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预招标,
合同生效条款: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需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若项目未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1项目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沃卡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雅鲁藏布江支流沃卡河中游,项目距拉萨直线距离约117km,距山南市直线距离63km,下水库有X302县道通过,项目进场条件较好。本项目初拟装机容量240万kW。上水库正常蓄水位4060m,死水位约4036m,调节库容3809m3 ,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820m,死水位3795m,调节库容3790万m3,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0m。 2.4 项目规模 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按装机容量确定本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型。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洞室、地面开关站等主要建筑物为1级,厂内交通、通风洞、排水廊道、电缆洞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其它临时建筑物为4级。 2.5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按照《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10337-2019)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勘察设计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工作内容和深度,开展电站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为勘察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所需完成的专题研究工作,完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并组织相关评审,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所需有关手续的办理、有关资料收集。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为止。计划勘察设计周期: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起240日历天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核准文件或完工证明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3.2.5 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 项目设计总工程师应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水电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总工程师;需附职称及类似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副设总工程师应具有7年及以上从事水电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的项目主设工作或担任过项目设计副总工程师;需附职称及类似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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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