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雅江公司西藏山南市永木二级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可研阶段勘察设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33)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本招标项目华能雅江公司西藏山南市永木二级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可研阶段勘察设计预招标项目, 本工程已具备开展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永木二级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南市加查县和桑日县,与加查县、桑日县和山南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7km、45km和69km,地理位置较为优越,上网条件较便利。初拟装机容量1200MW,电站初拟额定水头700m,距高比6.8。上水库为新建水库,正常蓄水位约4100m,死水位约4080m,下水库为规划建设的JX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3374m,死水位3367m,有效库容985万m3。 2.4 项目规模: 一等大型工程,初拟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 2.5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永木二级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试验、各项专题、相关其它服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深入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完成本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任务而开展的相关协调、检查、审查、会议等,提交相应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等,通过华能雅江公司内部评审以及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审查,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服务期限 本合同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核准文件之日止。一次签订合同,分2个阶段实施,即: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实施第一阶段,开展预可研工作,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起240日历天内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审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 本项目第二阶段工作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如下: 2.7.1 预可研工作完成后,预可研报告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审查后、华能集团决策同意开展可研并取得资金预算,第二阶段可研阶段合同生效,并启动可研阶段工作;可研报告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审查、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准。 2.7.2 本次预招标的可研勘察设计项目须通过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取得华能集团资金预算。如项目未通过华能集团投资决策,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7.3 两个阶段中任何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的评审,或获得主管部门的核准批复,或未获得华能集团内部投资决策通过,则合同终止,双方清理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量,并据此办理结算。后续阶段或后续工作自动终止。 2.7.3 各阶段工作开展均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通知函为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核准文件或完工证明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3.2.3 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 项目设计总工程师应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水电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总工程师;需附职称及类似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副设总工程师应具有7年及以上从事水电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的项目主设工作或担任过项目设计副总工程师;需附职称及类似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