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生产行政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276-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能源化工园区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生产行政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生产行政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生产行政综合楼为地上九层,建筑高度39.9米,建筑面积18088.7平方米,主要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内一到九层建筑装修、照明、墙地砖、地面防水、卫生间装修含洁具、电热水器购买和安装、室内装修包括电视购买和安装。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中的装饰装修、软装陈设、给排水支管、地面及墙体抹灰装饰、局部吊顶、综合布线、专业设备安装等工程并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至少3项已完工或已开工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可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有效业绩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中,合同签订时间均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若是已完工工程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工日期须在评标日前;若工程仍未进行竣工验收则提供开工报告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开工报告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日期须在评标日前。只提供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