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经营公司国能销售集团 天津 煤炭智能存取样及传输系统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炭经营公司国能销售集团 天津 煤炭智能存取样及传输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10282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销售集团 天津 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负责煤炭在国能天津港中转过程中的质数量管理工作。改造房屋为地上二层商业用房,建筑高度为7.7米,其中:首层3.9米,二层3.0米,室内外高差0.3米。本次采购的设备用于天津 化验室煤炭样品的智能化管理,实现样品的自动气动传输、样品的自动存取等。
样品规格包括6mm全水分样品、3mm存查样品和0.2mm一般分析样品。系统要求性能优越,稳定可靠,自动化程度和工作效率高。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明细、交货地点、交货期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煤炭智能存取样及传输系统 | 套 | 1 |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能销售集团天津 化验室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方通知80天内交货 | 包含智能存取样柜、气动传输、样品瓶以及配套软件等。 |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包含煤炭智能存取样及传输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5份,目前仍在正常运行,且均已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目前仍在正常运行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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