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丹东电厂厂内光储氢项目
勘察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2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东港市大东港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辽宁 公丹东电厂厂内光储氢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括前期现场查勘测及收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规模:本工程屋顶、车棚光伏规划装机容量为1.856 MW,地面规划装机容量为 17.41 MW,制氢站设计规模为 1000Nm3/h(预留1000Nm3/h),并配套氢气和氧气的纯化、压缩、存储、充装系统。具体规模以可研报告审定版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个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涉氢工程的业绩至少一项。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9 月 19 日9:00起至 2022 年 9 月 24 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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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